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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周後,如果過敏症狀繼續存在,沒有絲毫減輕,代表這4
種食物都不是過敏食物,必須再另外挑選其他食物來測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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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周後,如果過敏症狀繼續存在,但是有減輕,代表除了這4
種食物之外,還有其他過敏來源。解決方案是擴大禁吃的範圍,直到過敏症狀完全消失為止。例如:如果你是麩質與蛋過敏,你禁吃上述4種食物後,你的症狀會減輕,但是不會完全消失,因為你還沒有禁吃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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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2種情形,在考慮納入新測試對象時,原則上要以常吃的食物為優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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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周後如果過敏症狀完全消失,代表這4
種食物當中含有過敏食物,我們可以進一步找出哪一個或哪幾個才是真正的過敏食物。鑑定的方法是:回填,也就是把4種禁吃的食物一個一個吃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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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填的規則是:一次只能回填一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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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填的次序則是隨意,不過專家有2個建議:
1.從最渴望吃的食物開始回填。
2.從最不可能出問題的食物開始回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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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填後如果身體又開始不舒服,我們就可以懷疑是回填的食物在作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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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填的食物要一天至少吃2回,為期2天,然後看看感覺如何。(回填的量如果太少,過敏症狀會不明顯,不容易判別,但是量太多也不行,過敏症狀會太嚴重,甚至有生命危險!所以,回填要從少量開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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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第3
天要暫時停止吃回填的食物,然後也看看有何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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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連續3 天都沒有不舒服,第4天起就可以開始回填下一個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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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感覺不舒服,出現一些症狀,例如:鼻塞、頭痛、腦筋混沌、疲倦、消化問題(腹瀉、脹氣、便祕)、手腳腫脹、紅疹….等。要立刻記錄下來,並註明症狀是嚴重、中度或輕微,以供日後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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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讓你不舒服的食物可能就是你的過敏食物,為了更加確認,你必須再次禁吃該項食物,如果禁吃後症狀又消失了(通常症狀會在1~4天內消失,不過有時候會更久才消失),這時你幾乎可以100%確認它就是你的過敏食物。簡單說,過敏食物的特性是:有吃就有過敏,沒吃就沒過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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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每次回填之前,一定要確保沒有任何症狀或症狀完全消失,這樣才不會影響正確的判斷。所以,一旦測出某項過敏食物後,你必須繼續禁吃該項過敏食物,直到症狀完全消失,才能回填下一項食物。例如:回填麩質食物後發現有麩質過敏現象,接著你又想回填乳類食物,在回填之前,你必須禁吃會讓你過敏的麩質食物,等症狀完全消失後,才能回填乳類食物。